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飞利浦除颤/监护仪 HeartStart XL+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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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文号:国食药监械(进)字2013第3211208号

库存情况:现货、预订

配送方式:上海自提或第三方快递

商品价格:电议

产品标签:除颤 监护仪 脉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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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名称Heartstart XL+ Defibrillator/Monitor

产品标准编号YZB/USA 0966-2013《除颤/监护仪》

结构及组成该产品由主机(含有Heartstart XL+ Defibrillator/Monitor嵌入式软件组件)、起搏电缆(免持电机治疗电缆M3507A和M3508A)、除颤机板(胸外机板和胸内机板)、多功能电机片、ECG电缆、无创血压袖带及连接管路、SpO2传感器、同步电缆组成,详见附页。

适用范围该产品用于终止患者的心动过速和心室颤动症状,可为患者进行AED治疗、手动异步除颤治疗、同步化心脏复律治疗、无创体外起搏治疗,同时也可对患者进行ECG、无创血压、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护。该产品由接受过设备操作培训的合格医务人员以及在基本生命支持、心脏支持和除颤方面培训的合格人员在医疗机构使用。该产品须由医师或遵医嘱使用。AED治疗用于无反应、无呼吸且无脉搏的疑似心脏骤停患者,适用于年龄大于等于29天的患者。手动异步除颤治疗用于治疗无脉搏、无反应患者的室颤和室速,适用于年龄大于等于29天的患者。同步化心脏复律治疗用于终止心房纤维性颤动,适用于年龄大于等于29天的患者。无创体外起搏治疗用于症状性心动过缓患者,适用于年龄大于等于29天的患者。ECG监护用于测量、显示和记录患者的ECG波形和心率,并提供报警,适用于大于等于29天的患者。NIBP监护可对上臂周长大于13cm,且年龄大于等于3周岁的患者,无创地进行动脉血压监护。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护可对年龄大于等于29天的患者进行SpO2和脉搏率监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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